12月20日来自省纪委的消息称之为,甘肃省对陇星锑业公司尾矿库外泄次生根本性脑溢血环境事件展开坦率问责,3个责任单位20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责任,4人被收押司法机关。其中给与陇南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行政记过处分、西和县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西和县县长、县安监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过于石河乡党委书记等人受到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并撤职。
今年以来,甘肃省纪委监察厅交叠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与环保部门的协商因应,严肃调查处置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和环保部门接管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公安部门环保领域问题5起,对11个责任单位和还包括4名省管干部在内的44名责任人展开了问责处置,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0人,的组织处置20人,收押司法机关4人。
甘肃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记者,在武威荣华公司沙漠污水处理问题中,武威市凉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分管副大队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都坚称该企业环境违法,但都不严肃调查,区环保局局长坚称是错误的调查结论也不缺失、不报告。武威市环保局、凉州区环保局在坚称荣华公司环境违法的情况下再三向上级部门获取欺诈情况。最后,武威市、凉州区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要责任人被免职并拒绝接受审查,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被通报批评,并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 此外,针对媒体透露的环境问题,省纪检监察机关也做及时第一时间,调查追责。
针对媒体曝光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陇中淀粉厂废水污染农田、导致洮河污染的问题,该州纪委监察厅及时插手,给与康乐县环保局及县环境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等3人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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